协会活动 活动计划 协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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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会费的收缴与使用,保障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充分履行职责,保证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章程》第三章、第五章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会员应向本会交纳会费,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三条 本协会会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会员有按章交纳会费的义务,会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单位会员每年缴纳1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25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3000元,会长单位5000元,在此基础上,会员可自愿不限标准缴纳会费。

理事、监事单位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加特可(苏州)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一家春食品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港扬子纺纱有限公司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攀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三金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东渡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乐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德黎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海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贝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采埃孚汽车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辛普森众泰建材(张家港)有限公司